各基层妇委会:
定于2015年3月18日(星期三)下午1:30分,在校本部综合七楼大会议室召开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优秀女教职工、优秀女大学生表彰交流会。请下列人员按时参会:
1.各基层妇委会主任(女工委员)
2.受表彰的优秀教职工
3.受表彰的优秀女大学生
请上述参会人员无特殊情况务必参加。
附:参会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