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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优秀女教职工、优秀女大学生表彰交流会议的通知

作者:妇委会 [发表时间]:2015-03-1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基层妇委会:

定于2015年3月18日(星期三)下午1:30分,在校本部综合七楼大会议室召开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优秀女教职工、优秀女大学生表彰交流会。请下列人员按时参会:

1.各基层妇委会主任(女工委员)

2.受表彰的优秀教职工

3.受表彰的优秀女大学生

请上述参会人员无特殊情况务必参加。

附:参会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