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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委会工作职责


一、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保护妇女的政策、法律、法规。

二、团结和引导全校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发挥女教职工在学校各项事业中的积极作用,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三、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四、关心全校妇女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关注女性健康,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因地制宜开展有利于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种教育和文化活动。

五、加强妇女组织建设,开展妇女干部培训,适时向学校党委、行政部门和上级妇联推荐优秀女性干部,促进女性人才成长。

六、组织和鼓励相关研究人员参与性别、家庭教育等理论研究,为学校妇女工作和妇女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七、做好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对学校基层妇委会工作进行指导。

九、完成上级妇联和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