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书启智 育人铸魂
在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有一位从大草原走出来的学者:她30余年始终坚守教学科研第一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她以春风化雨之姿培育法学英才,用赤诚之心诠释师者风范,在法学教育与科研的沃土上耕耘出满园芬芳,她就是法学教授刘晓莉。
刘晓莉教授任职高校教师已经36载。她治学严谨,成果丰富,她以教书育人为第一要务,秉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观念,深信“没有科研的教学不可能是高水平的教学”。她以“板凳甘坐十年冷”的学术定力,几十年如一日潜心科研,从国家战略需求与民生发展中寻找研究课题,形成了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与食品药品安全刑法保护两个稳定的研究领域,并长期深耕于此。她主持完成国家自然基金与国家社科基金等课题10项,在《光明日报》《政治与法律》等重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出版专著4部,多项成果获得奖励。
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领域,刘晓莉教授的研究凸显鲜明的时代性和前瞻性,她提出的“开垦草原20亩”的入罪标准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采纳,成功实现了《草原法》与刑法典的有效衔接,解决了草原执法部门长期面临的定罪难题,为草原法治实践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她撰写的《中国草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建设研究》等两部草原专著荣获东北师范大学社科成果特等奖。她多次参与《草原法》修改研讨,并在“中国草原论坛”作主场发言,其学术观点和实践建议在学界和实务界产生深远影响。在食品药品安全刑法保护领域,她的研究同样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她的论文《药品监管渎职行为入罪化研究》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论文《无限额罚金刑的司法适用与未来展望——以生产、销售假药罪为视角》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并荣获吉林省法学会优秀成果一等奖。这些研究成果不仅丰富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刑法理论,还为司法实践提供了科学依据,推动了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刘晓莉教授牢记为党育人的初心使命,立德树人,倾力培养学生。对于本科生教学,她力求让学生听得懂、学得透、记得牢,使复杂问题简单化。对于研究生教学,她特别强调问题意识,以优秀的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为范例,训练学生寻找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与能力,辅助开设论文写作课程与讲座,为提高学生论文质量奠定基础。她借助课堂,积极恰当地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学生对学业与专业的敬畏之心。对于她的课,本研学生的教学评价都是优秀,还被学生誉为“好课”、“金课”。她多次带领硕博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开拓学生的学术视野。她与学生组团,亲自奔赴内蒙、新疆、甘肃、四川等多个草原调研走访、发放问卷、倾听广大农牧民的声音......她在网络信息如此发达的当下却如此操作,不仅是为了获取第一手数据,完成课题,更主要的是向学生传递科研的“真谛”。她以优秀的课堂与丰富的科研双向印证了教学与科研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刘晓莉教授关心学生的思想与生活。无论是日常还是在研究生组会上,她总是认真倾听并耐心解答学生有关求学与就业等各方面的迷茫......疫情期间,她以线上为“工作室”,疏导、安慰、鼓励学生,并亲自为学生进行核酸检测......在学生眼里,她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亦师亦母、可敬可亲,她是课堂育德的“引路人”、爱生如子的“好老师”、法治精神的“践行者”。她以深厚的学术功底、严谨的工作态度、优秀的品质影响着学生,深受广大同学的敬重与爱戴。她于2018年荣获东北师范大学“我心中的好导师”称号、2024年荣获东北师范大学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与“优秀女教职工”称号。
刘晓莉教授教书育人取得丰硕成果。她指导已经毕业的硕士研究生105人、博士研究生9人;指导王文辛同学等3人获得本科生科研立项;指导史由甲与苏颖慧同学等10人次获得校优、省优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孙雪同学获得博士生校长奖学金、荣膺东师第22届“理想与成才”报告团年度人物暨“东师奖章”的殊荣;指导逄晓枫与张文振同学等4人获得博士生与硕士生国家奖学金;指导王丹妮、单博和郭文倩同学获得首届东师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案例大赛三等奖;指导郭文倩、张茜瑜同学分别获得第二届东师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律文书大赛一等奖、三等奖;指导的博士生张嘉良同学被评为一级律师,获得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等多个称号。
如今,刘晓莉教授已年过六旬,但她依然以饱满的热情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办公室墙壁上的学生毕业合影、草原调研的工作照,不仅定格着一届届弟子成长的轨迹,也记录着她引领学生科研的足迹,更是师生情谊的鲜活写照。从青丝到华发,改变的是岁月年轮,不变的是对学术的敬畏、对教育的赤诚。这位在杏坛勤耕不辍的学者,正以她的学术坚守与育人智慧,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壮阔征程中,书写着属于当代法学教育者的精彩篇章。